各部门、下属学院:
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、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》
(附件2)要求
,结合我校实际,就我校教师
国内
访学
转发展项目验收
结题工作通知如下:
(一)
结题范围:我校
2013—2014
年申报
已到期的
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,
须
于2015年底前办理结题手续。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,由本人向
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所在单位同意后提交人事处审议。
(二)
结题要求:成果形式为论文的,附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份,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页、目录页、正文和版权页;成果形式为专著的,附公开出版的著作1部;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及其他的,需附有关报告文稿及其推广应用材料。成果都须注明项目编号、项目名称,否则视为无效。
(三)
结题程序:申报结题者须提交《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、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》
(附件1)
3份,并附相应成果复印件1份,将结题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于
2015年5月10日或
2015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
人事
处
(明达楼427室)
。
联系人:张 剑、何阅雄,联系电话:2322043(683358)、2321272(666035)。
电子文档发送至zj2012@
。
人事处
2015年4月2
4
日


